关于2017年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关于2017年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学生按时参加“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的学习,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辅修我校

凡我校2016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辅修双学位学习:(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两门;(3)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4)学有余力。

2、辅修其他学校

报名辅修其他学校者,以接收学校条件为准,具体参见附件。

二、学习要求

辅修双学位的最低总学分为50学分(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修完其中规定的辅修核心课程且获得25个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全部学分,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达到接收学校双学位要求者,可获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

参照十校辅修收费标准执行,即: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

四、我校开设专业

今年“十校联合办学”我校拟开设6个专业:

学校名称

开设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所授学位

365娱乐

法学

25

50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财务管理

25

50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管理学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应用心理学

25

50

理学

其他学校拟招生辅修专业及条件见附件(注:以十校联合办学网站报名系统所列招生辅修专业信息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辅修双学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和辅修资格审核阶段。

1、网上预报名阶段

需参加辅修的2016级学生登录联合办学信息网站按照提示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准备第一阶段学费。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1220日上午8点—1225日下午17点未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学生不能交费注册

网上报名网址:十校联合办学网站(http://202.114.234.213/

2、资格审核阶段

网上预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中成绩单为准)、课程不及格记录、处分等信息汇总后给辅修学校进行辅修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可在辅修报名系统里查询。

六、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等

1、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6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课表及使用教材等信息请在十校联合办学网站查询。

2、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学业已完成而辅修学业仍未完成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辅修学校报名资格条件进行网报。

2、逾期将不再办理辅修报名事宜。

3、我校报名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在网上预报名成功即可,无需交纸质申请表我校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无需到教务处确认,也不需要交任何纸质材料,如果其他辅修学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该辅修学校教务处)

4、未在网上报名或身份信息有误者不能交费注册。

5、我校学生辅修双学位报名成功后会经辅修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再进行交费,辅修双学位学费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辅修阶段25学分费用),我校学生于规定时间在我校财务处缴纳第一阶段费用,交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www.jiajuzk.com/jwc/)和十校联合办学网站(http://202.114.234.213/)。

6、逾期未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且不再安排补交。

7、对报名系统有任何疑问,可加QQ群:46938726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365娱乐教务处

                                                                                   20171218

 

 

 

附件:

 

 

十校联合办学2016级学生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校名称

接收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授予

学位

接收条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

经济学(每校限报7人)

25

50

经济学

一、报名条件:

1、学生在校已修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第一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现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2、外校每校限招80人,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3、各专业招生不足50人不开班。

二、获得辅修学位条件:

1、辅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学制和时间,否则按自动放弃或辅修结业处理。

2、修满所需课程50学分。

3、主修必须在规定正常学制时间内拿到第一学位,否则作辅修结业处理。

财政学(每校限报4人)

25

50

经济学

税收学(每校限报4人)

25

50

经济学

法学(限报每校20人)

25

50

法学

商务英语(每校限报4人)

25

50

文学

新闻学(每校限报6人)

25

50

文学

人力资源管理(每校限报5人)

25

50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每校限报5人)

25

50

经济学

市场营销(每校限报5人)

25

50

管理学

工商管理(每校限报5人)

25

50

管理学

行政管理(每校限报7人)

25

50

管理学

经济统计学(每校限报4人)

25

50

经济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每校限报4人)

25

50

理学

 

 

365娱乐

6

法学

25

50

法学

 

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两门;辅修专业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学有余力。

财务管理

25

50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管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应用心理学

25

50

理学

 

 

 

湖北工业大学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5

50

工学

 

 

 

 

 

要求学有余力

工程管理

25

50

工学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25

50

工学

会计学

25

50

管理学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市场营销

25

50

管理学

汉语国际教育

25

50

文学

英语

25

50

文学

商务英语

25

50

文学

武汉工程大学

2

工程管理

25

50

管理学

 

要求学有余力

会计学

25

50

管理学

武汉纺织大学

2

服装设计与工程

25

50

工学

 

要求学有余力

服装服饰设计

25

50

艺术学

 

 

湖北经济学院

5

金融学

25

50

经济学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中无因成绩不合格重修的情况;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应达70分以上;如果报名专业有名额限制,则按主修专业的成绩择优录取。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管理学

市场营销

25

50

管理学

工商管理

25

50

管理学

法学

25

50

法学

 

湖北警官学院

3

法学

25

50

法学

 

暂未明确

信息安全

25

50

工学

治安学

25

50

法学

 

武汉体育学院

3

体育教育

25

50

教育学

 

要求有体育特长;要求学有余力

应用心理学

25

50

理学

运动人体科学

25

50

教育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7

市场营销

25

50

管理学

 

 

 

要求学有余力

财务管理

25

50

管理学

汉语国际教育

25

50

教育学

汉语言文学

25

50

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应用心理学

25

50

理学

教育学

25

50

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