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学生按时参加“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的学习,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辅修我校
凡我校2016级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辅修双学位学习:(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两门;(3)所报辅修专业与自己所学的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4)学有余力。
2、辅修其他学校
报名辅修其他学校者,以接收学校条件为准,具体参见附件。
二、学习要求
辅修双学位的最低总学分为50学分(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修完其中规定的辅修核心课程且获得25个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双学位规定的全部学分,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且达到接收学校双学位要求者,可获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
参照十校辅修收费标准执行,即: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四、我校开设专业
今年“十校联合办学”我校拟开设6个专业: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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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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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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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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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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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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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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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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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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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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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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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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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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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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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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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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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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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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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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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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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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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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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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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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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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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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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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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校拟招生辅修专业及条件见附件(注:以十校联合办学网站报名系统所列招生辅修专业信息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辅修双学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和辅修资格审核阶段。
1、网上预报名阶段
需参加辅修的2016级学生登录联合办学信息网站按照提示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准备第一阶段学费。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上午8点—12月25日下午17点,未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有误的学生不能交费注册。
网上报名网址:十校联合办学网站(http://202.114.234.213/)
2、资格审核阶段
网上预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中成绩单为准)、课程不及格记录、处分等信息汇总后给辅修学校进行辅修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可在辅修报名系统里查询。
六、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等
1、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6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课表及使用教材等信息请在十校联合办学网站查询。
2、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学业已完成而辅修学业仍未完成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辅修学校报名资格条件进行网报。
2、逾期将不再办理辅修报名事宜。
3、我校报名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在网上预报名成功即可,无需交纸质申请表(我校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无需到教务处确认,也不需要交任何纸质材料,如果其他辅修学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该辅修学校教务处)。
4、未在网上报名或身份信息有误者不能交费注册。
5、我校学生辅修双学位报名成功后会经辅修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再进行交费,辅修双学位学费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辅修阶段25学分费用),我校学生于规定时间在我校财务处缴纳第一阶段费用,交费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www.jiajuzk.com/jwc/)和十校联合办学网站(http://202.114.234.213/)。
6、逾期未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且不再安排补交。
7、对报名系统有任何疑问,可加QQ群:469387262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365娱乐教务处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十校联合办学2016级学生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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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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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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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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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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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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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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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每校限报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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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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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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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学生在校已修课程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第一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现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2、外校每校限招80人,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3、各专业招生不足50人不开班。
二、获得辅修学位条件:
1、辅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学制和时间,否则按自动放弃或辅修结业处理。
2、修满所需课程50学分。
3、主修必须在规定正常学制时间内拿到第一学位,否则作辅修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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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每校限报4人)
|
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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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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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每校限报4人)
|
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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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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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限报每校20人)
|
25
|
50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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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每校限报4人)
|
25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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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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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每校限报6人)
|
25
|
50
|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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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每校限报5人)
|
25
|
50
|
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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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每校限报5人)
|
25
|
50
|
经济学
|
市场营销(每校限报5人)
|
25
|
50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每校限报5人)
|
25
|
50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每校限报7人)
|
25
|
50
|
管理学
|
经济统计学(每校限报4人)
|
25
|
50
|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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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每校限报4人)
|
25
|
50
|
理学
|
365娱乐
(6)
|
法学
|
25
|
50
|
法学
|
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两门;辅修专业主修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学有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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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
|
50
|
工学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应用心理学
|
25
|
50
|
理学
|
湖北工业大学
(9)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5
|
50
|
工学
|
要求学有余力
|
工程管理
|
25
|
50
|
工学
|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
25
|
50
|
工学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市场营销
|
25
|
50
|
管理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25
|
50
|
文学
|
英语
|
25
|
50
|
文学
|
商务英语
|
25
|
50
|
文学
|
武汉工程大学
(2)
|
工程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要求学有余力
|
会计学
|
25
|
50
|
管理学
|
武汉纺织大学
(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5
|
50
|
工学
|
要求学有余力
|
服装服饰设计
|
25
|
50
|
艺术学
|
湖北经济学院
(5)
|
金融学
|
25
|
50
|
经济学
|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中无因成绩不合格重修的情况;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应达70分以上;如果报名专业有名额限制,则按主修专业的成绩择优录取。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25
|
50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法学
|
25
|
50
|
法学
|
湖北警官学院
(3)
|
法学
|
25
|
50
|
法学
|
暂未明确
|
信息安全
|
25
|
50
|
工学
|
治安学
|
25
|
50
|
法学
|
武汉体育学院
(3)
|
体育教育
|
25
|
50
|
教育学
|
要求有体育特长;要求学有余力
|
应用心理学
|
25
|
50
|
理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25
|
50
|
教育学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7)
|
市场营销
|
25
|
50
|
管理学
|
要求学有余力
|
财务管理
|
25
|
50
|
管理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25
|
50
|
教育学
|
汉语言文学
|
25
|
50
|
文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
|
50
|
工学
|
应用心理学
|
25
|
50
|
理学
|
教育学
|
25
|
50
|
教育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