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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据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当前民族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
宣传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民族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同时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外部势力千方百计插手社会矛盾的复杂期,民族关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族工作面临一些新困难新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热点相互叠加,社会思潮更加复杂多样,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对民族工作指导地位更加艰巨;人们的思想观念更加多元多变,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各族群众的任务更加繁重;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广泛进入大众生活,对民族宣传工作创新手段、丰富内容、增强效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民族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或配备工作人员;宣传工作的手段不够丰富多样,形式不够灵活;宣传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氛围和民族政策的入脑入心还有差距;深入基层打基础还有薄弱的环节;等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统一全党全社会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迫切需要;是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树立民族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凝聚各方面力量和智慧,齐心协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迫切需要。必须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民族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思想保证、精神激励和舆论引领作用,为全面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更加广泛深入,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民族宣传工作的载体不断丰富,资源实现有效整合,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入脑入心更加有效,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形成民族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民族宣传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阵地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民族宣传工作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中的思想保证、精神激励和舆论支持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成绩更加显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是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意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既要扩大覆盖面,又要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灵活性;既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要面向全国、全社会。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强化宣传教育手段,把握宣传教育重点,努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通过中外对比、古今对比,深入宣传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正确性,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深入宣传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极端重要性。要注意运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的新变化,生动形象地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以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要结合民族工作和民族自治地方重大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大家庭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宣传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和各民族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贡献;宣传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内涵和形成、发展的历史;宣传“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宣传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民委委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促进“两个共同”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各族群众的新举措、新经验。
(四)大力宣传民族工作伟大成就。宣传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的重要举措;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可喜变化;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新进展、积累的新经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显著成就;宣传各民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实践,以及精神世界发生的深刻变化;宣传各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成绩和经验。
(五)大力加强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把对外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拓宽对外宣传渠道,改进对外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对外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向世界宣传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成就,营造客观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实施少数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继续做优做实民族文化对外宣传的传统项目,培育新的宣传优势,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服务。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国际领域涉及少数民族人权对话,进一步提升我国在民族问题上的国际话语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涉藏、涉疆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努力把民族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切实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国家民委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委系统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宣传工作,同时在财力物力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建立宣传工作责任制,把宣传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一同考核评比。要进一步改进宣传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民委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努力实现新闻发布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和完善接受国(境)内外记者采访管理和服务制度。接受国(境)内外记者采访和向社会或媒体提供新闻稿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审核。要严格遵守新闻工作纪律,有效引导内外媒体客观、友善、准确地宣传报道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提供权威宣传资料,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先机,避免媒体的猜忌和由于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发生的偏差。要认真研判舆情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失实报道,要积极向宣传主管部门反映,及时澄清事实,消除疑虑,以正视听。四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和宣传、新闻工作者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和鼓励。
(三)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一要按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宣传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积极争取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拓宽交流、合作渠道,争取在有关重大宣传报道中都有民族工作方面的安排。二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突出特色、形成合力、强化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直属文化宣传单位的作用,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联系,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培育先进典型、精心打造宣传精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成效。三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的交流合作,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共同策划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主题,合作办好有关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四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发挥网络优势,及时发布信息。既要加强与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的联系和合作,也要下大力气办好全国民委系统的各级各类网站,切实把网站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宣传干部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宣传工作队伍中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研讨、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宣传工作队伍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组织策划、协调媒体、引导舆论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善于借用“外脑”,建立健全民族宣传工作“人才库”、“智囊库”,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宣传工作。
二Ο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原文网址:http://www.seac.gov.cn/art/2011/8/30/art_142_135059.html
(编辑:赵劲 来源:国家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