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1.什么是审核评估? 答:审核评估是教育部院校评估的一种新模式,于2013年正式启动。 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优选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审核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目的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两个突出、三个强化”。 “ 一个坚持”是指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两个突出”是指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三个强化”是指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定位,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审核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重点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四个度”进行审核。一是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二是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三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四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4.审核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主体性原则,强调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目标性原则,强调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三是多样性原则,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基于证据做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5.“审核评估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审核评估范围”是围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所涉及的审核内容,由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三个层次组成。 第一个层次为审核项目,共有“6+1”项内容,分别是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和质量保障,另加了一个自选特色项目。 第二个层次为审核要素,把六大审核项目划分为24个要素。 第三个层次为审核要点,把审核要素的核心内容体现在64个审核要点上。
6.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审核评估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持续改进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并填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参评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通过进校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3)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将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提交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评估机构公布评估结果。 (4)持续改进。参评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